同样事实,判决前后矛盾依据何在?外地客商滨州投资血本无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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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建筑物(资料图)

近日,一起涉及滨州市地标性建筑的纠纷案件在我们身边上演,一家投资了上亿元兴建大楼的外地民营企业卷入了一场意外风波。外地投资者在滨州巨额投资打水漂引发公众热议。

外来企业以“滚烫”之心扶持

据了解,涉案项目是滨州市地标性建筑,是由滨州市中奕地产有限公司(下称中奕地产)投资了上亿元建设的一座现代化大楼(中晟大厦),旨在为当地经济发展和就业提供巨大的助力,带动滨州快速发展。不料飞来横祸,中晟大厦63套房产被不法分子孙某兵通过伪造公章、文件等手段非法抵押借款或出售。中奕地产作为被害方之一,近几年深陷诉讼泥淖,业务早已中止,遭受重大损失。

艰难的诉讼之路,矛盾的裁决结果

根据已经公开的判决书可知,2018年1月孙某兵私刻中奕地产公章、合同章等公司印章,并以中奕地产名义与他人签订经济合同,多次骗取他人钱款。中奕地产遂立刻报案,该案也于2020年2月正式立案侦查。经过深入调查和审判,刑事法庭于2022年作出了对孙某的判决,认定他犯有合同诈骗罪,这表明中奕地产确是受害人。

然而,令人意外的是,法院并未首先充分考虑到已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忽视孙某涉嫌合同诈骗罪的客观事实,仍盲目接受滨州市华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华盖公司)的起诉,并将以违法诈骗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认定为合法有效,责令中奕地产退还华盖公司购房款。其次在刑事判决做出后,滨州法院却迟迟未启动再审程序,纠正错误。这种行为无疑损害了中奕地产的合法权益,也给其他公司树立了不良先例。这引发了公众对当地司法机关是否公正处理此案的质疑声。

再者,根据已经公开的判决书可知,中奕地产曾遭受9起民事诉讼,但皆因中奕地产依据有效的司法证据与积极的司法行为,9起诉讼中的8起均得到法院支持,均被依法驳回。其中包括一例与华盖公司案件审判人员高度重合且事实相同的起诉案件【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鲁16民终885号民事裁定书】。试问同样法院一案两判,这种矛盾的判决难道不是显失公允?刑事判决已然认定违法犯罪的行为,民事判决却无视这一客观事实,仍坚持强制执行,难道这就是公平正义吗?

司法不公将严重破坏地方营商环境

一次不公正的判决,其罪恶甚于十次犯罪。因为一次犯罪不过是污染了水流 ,而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却是污染了水源。在当前严峻的经济形势之下,地方亟需活跃经济,而发展经济需要营造一个良好的营商环境,特别是司法环境和司法保障制度。同时,中央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以支持和保护民营企业的发展,中央出台政策旨在鼓励、支持民营经济的发展,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让民营企业在每个案件办理上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地方若放任司法不公,不仅违背中央政策初衷,最终也将会损害当地经济的发展。(法治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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