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泌阳县:一家三人被指砸锁强制入住他人房屋

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要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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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亭夫妇和其儿子砸锁强制入住他人房屋,是否涉嫌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当年我们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和支付了过户费,政府办的《房屋所有权证》可以轻易的撤销吗?”近日,在京务工的河南泌阳籍的曹先生致函有关部门如是说。
泌阳县下碑寺乡下碑寺街村的王某亭和张某云系夫妻关系,和我们是同村村民。2000年,当时王某亭是农村合作信用社信贷员,我们家的钱通过他存入下碑寺农村合作信用社,他给我爸颁发了一个《股金本》(存折)。2003年我们去下碑寺街信用社取款,才知道《股金本》是真的,但是钱王某亭没有交到信用社。当时县联社领导带着县经警大队干警到下碑寺把王某亭带走。当年其已经涉嫌挪用公款,要负法律责任。
当年如果我们把钱取出来,我们和王某亭家就没有任何关系了。他为自己的行为,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之后,王某亭通过其亲戚找我爸,苦苦求情让我爸把《股金本》交上去,要不然县联社会追究其挪用公款的法律责任。我们觉得都是同村邻居,碍于面子,就答应了把《股金本》交了上去。随后,王某亭给我们写了一个《欠条》,内容大致意思就是用房子做抵押,如果还不上钱房子不要了。然后王某亭被放了出来。
当时协商还款周期是两个月,期满后仍然不还款,我爸准备起诉王某亭。王某亭给我爸写一封《道歉信》,让我爸再给他一段时间。
2003年11月18日,王某亭已经外逃躲债,王某亭妻子张某云主动找我们协商,把所住的房屋卖给我们。当年,有县房管局和下碑寺房管局领导在场。也通知了下碑寺街村支书,由下碑寺街村委会提供了撰写协议的纸张。县房管局领导问张某云,你能代表王某亭的意愿吗?张某云说我们已经商量好,我全权代理。然后我们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和 《办理房权证过户交易费用协议》。我们交了房屋过户费2800元,测绘费800元,随后县房管局给我们开具了《河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专用票据》。当时气氛友好,有说有笑。2003年12月30日,县房管局给我家颁发了《房屋所有权证》。
我们后来都在北京工作和生活。2021年10月14日,王某亭夫妇和其儿子王某贞在未与我们联系的情况下,私自把早已过户给我们的房子的锁砸掉,他们一家4口人(包括其孙子王某)强行入住进去。随后我就让我妈回老家,找到我们村委会让他们调解。村委会干部去找他们,王某亭夫妇态度蛮横,不予理会。我们多次报案无果,万般无奈起诉他们让其搬出房屋。当庭王某亭夫妇说当年办理房产证不合规,要起诉县房管局撤销我们的《房屋所有权证》。
综上所述,有几个问题希望社会为我们主持公义:其一,当年王某亭涉嫌贪污公款,是否继续承担刑事责任?其二,砸锁强制入住他人房屋,是否涉嫌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其三,当年我们签订了买卖协议和支付了过户费,政府办的《房屋所有权证》可以轻易的撤销吗?恳请上级领导和社会有识之士予以关注,相信法律自有公断,正义永远不会缺席。

来源:24小时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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