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全国瞩目的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在西安市成功召开。然而,政府援建的“渭河健身长廊”子项目——距离第十四届全运会举办场地仅有10公里的西安市高陵区周家村生态休闲健身园(简称“周家村健身园”),竟然成为非法占地工程,陕西省人大代表、优秀村干部程涛因此被判刑入狱。媒体就此进行了实地走访。
荒滩地的美丽嬗变,周家村健身园迎接各级领导参观
据了解,周家村渭河河堤南部土地自2000年以来长期荒置,河堤南400余亩土地更是遭到无节制地采砂开挖,后又有大量的垃圾倾倒于此,经过近十年的破坏,耕地变成了臭气熏天的垃圾场以及无人看管的大水坑,对周边村民的生活环境和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影响。村民叫苦连天,问题却迟迟未被解决。
(健身园项目建成前周家村河堤南土地样貌。照片由周家村村民提供)
终于,周家村村民迎来了好消息。2016年9月陕西省政府印发了《陕西省渭河生态区建设总体规划》,在西安市高陵区文体广电旅游局(简称“高陵区文体局”)的牵头下,经各级政府部门的考察研究,最终决定将周家村河堤南部原先的采砂场用地作为周家村健身园项目的建设用地。
2017年9月,西安市高陵区耿镇周家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简称“周家村合作社”))按照西安市体育局发布的《关于实施2017年渭河西安段沿岸全民健身长廊建设的通知》,经各级政府部门的调研指导,在周家村河堤南常年荒废的土地上建设完成了周家村健身园项目。当时,《陕西日报》以“荒滩地的美丽嬗变”为标题,宣传报道了这一事迹,周家村一时间成为陕西省建设幸福新农村的典范。
(周家村健身园与周边地貌对比图:上图为健身园西侧未经治理的地貌现状,下图为周家村健身园实景。照片由周家村村民提供)
周家村健身园项目占地约220亩,主体占地45亩,不仅显著改善了当地的生态环境,还为当地居民和游客提供了免费的休闲健身场所。据悉,该项目建设总投资1800万元,得到政府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健身器材援助总价值457万元。
(周家村健身园部分健身设施和游乐设施。照片由媒体实地拍摄)
2018年5月,周家村健身园正式投入使用。自建成以来,健身园先后迎接省、市各级领导参观调研100余次,承办各单位文体活动20余次,共吸引周边群众近100万人次参与体育休闲活动。
(陕西省体育局领导赴周家村健身园进行调研。照片来自网络)
政府援建项目非法占地,周家村合作社单位犯罪
世事难料,曾获得各级政府鼎力支持的惠民项目,周家村健身园却被认定是非法占地的产物。
根据家属提供的文件,西安市于2017年7月下发文件要求工程必须在50天内完工。为保项目顺利施工,周家村合作社在2017年8月正式施工前就将该项目上报至高陵区国土分局驻耿镇街办土地所,但国土部门对相关手续的办理并未予以答复。2017年11月,周家村合作社也曾向上级部门反映过项目施工过程中所遇到的土地性质变更问题,但该问题截至目前仍未得到妥善解决。
2017年9月19日,高陵区副区长就周家村农业休闲健身园区项目建设用地问题,召集高陵区文体局、水务局、国土高陵分局、规划高陵分局及耿镇街办相关负责人,参加专题协调会,并责成耿镇街办主动联系国土高陵分局,通过土地置换的方式协调解决,确保项目快速顺利实施。但是,2017年11月24日,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高陵分局向周家村合作社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认定周家村健身园项目非法占用耕地,并责令“拆除在非法占用耕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这不禁令时任周家村村委会书记兼主任、周家村合作社法人代表的程涛左右为难:健身园内的设施归国家所有,使用权归西安市高陵区耿镇人民政府(简称“耿镇政府”),周家村合作社仅仅是维护管理单位,有何权利对项目设施进行拆除?
(《(高陵区)副区长仲伟周召开渭河沿岸全民健身长廊高陵段项目建设有关问题协调会》报道截图,由高陵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发布。)
2019年8月9日,公安机关将周家村合作社法人代表程涛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刑事拘留;2020年10月,程涛被指控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并移送法院审判;2021年7月,法院一审判决程涛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然而,从审批立项到开工实施,周家村健身园项目一直由高陵区文体局负责申报,经过各级政府部门的调研、指导和审批才得以建成。根据高陵区文体局编写的《中央援建项目申报书》,周家村健身园项目的使用权单位为耿镇政府,而周家村仅是该项目的设施管理单位。此外,耿镇政府于2017年1月13日便已出具过《土地使用权单位意见》,说明周家村健身园项目建设用地归耿镇政府所有,同意将其用于全民健身设施建设。非法占用农用地的罪责到底应该由谁来承担?
(由高陵区文体局申报的周家村健身园项目《中央援建项目申报书》。文件照片由程涛家属提供)
村支书身陷囹圄,上千村民联名请愿
作为农村“三变”改革试点村,周家村合作社将该项目的资产全部设置为股份,配发于全村2881名居民,使村民变股民,从而切实享受到政府的惠民政策。同时,周家村健身园作为西安市高陵区幸福新农村试点村的重点配套项目,自建成以来,周家村依托此项目带动乡村旅游,以乡村旅游带动周边群众致富增收,促使了周家村各产业的融合发展,年均向村民支付土地流转费用达30余万元,解决群众就业岗位200余个,为当地居民创收做出巨大贡献。
周家村健身园项目不仅为周家村带来了收益,更为陕西省打造文化健身场地、营造全民健身氛围、提高人民身体素质树立了标杆,恰逢第十四届全运会在此召开,当地群众响应国家号召积极参与健身活动。然而,非法占地的消息一出,犹如给当地百姓当头浇了一盆冷水。
(周家村健身园为各类文体活动提供场所。照片由程涛家属提供)
在项目实施建设过程中,周家村始终依照上级部门指示进行建设,规划设计和工期都是按上级部门交办指定的方案进行,甚至项目选址都经过西安市体育局和高陵区文体局相关领导的亲自踏勘。然而,积极响应国家及地方政策的省人大代表兼村支书竟因此而涉嫌犯罪,身陷囹圄。
(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西安代表团合影,图片右侧红框内为程涛。照片由程涛家属提供)
2019年6月27日,周家村上千村民联名向西安市高陵区区委、区政府上书呼吁,在信中列举了程涛任职村支书期间带领周家村修补道路、复耕荒地、建设老人院等十大贡献,称“程涛是一心为民、鞠躬尽瘁的好党员、好干部”。
(周家村村民联名请愿书的节选照片。文件照片由程涛家属提供)
据家属介绍,程涛在任周家村主任期间为村里的各项建设工程垫付了大量款项,法院却将程涛取回为村集体垫款的行为认定为贪污罪,对程涛数罪并罚。目前,程涛仍坚持自己无罪,并已提起上诉。
2020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坚持司法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尽管一审法院判决程涛有罪,但程涛本人仍坚信司法公正,期望通过二审程序还自己清白。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已圆满闭幕,由政府巨额投资建设的配套健身园项目却因“非法占地”面临拆除,相关责任究竟该由谁承担?媒体将持续关注该事态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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