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无棣:工程完工“公司”注销,农民工工资该找谁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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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无棣的姚先生和赵先生反映称,他们分别跟着无棣龙祥建筑有限公司和阳信盛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无棣县的多个电力工程,至今拖欠每人70余万元农民工工资,不知道找谁去要?

2017年7月,无棣龙祥建筑有限公司与无棣县弘业电气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山东龙源汇泰北海二期54.6MW风电项目施场区配电Ⅱ标段集电线路基础部分施工合同;2017年10月,无棣龙祥建筑有限公司与无棣县弘业电气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店子110KV输电线路工程Ⅱ标段(基础部分)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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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先生和赵先生带领农民工在现场施工,该工程在2018年之前都已竣工验收并且投入运行使用。但是至今仍拖欠他们近70万元农民工工资,加上拖欠关某青的共达500余万元。项目投入运营使用已经两年之久,为什么建设方、施工方迟迟不给民工工资?笔者进行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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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的建设方无棣县弘业电气有限责任公司是滨州东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独家出资成立的电力设施承装公司,时任经理的韩某还担任着国网山东无棣县供电公司副总。2018年10月30日,该公司合并或分立被注销。韩某调任至国网阳信县电业公司副总。

无棣县弘业电气有限责任公司的唯一出资法人系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滨州供电公司工会委员会牵头,携手无棣、阳信、博兴、滨城、沾化等供电公司工会委员联合成立的滨州东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应该承担无棣县弘业电气有限责任公司注销后的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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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无棣县弘业电气有限责任公司注销后,山东滨州东力电气有限责任公司无棣县分公司被推了出来,对外发包了埕口电缆地面改造工程和滨州无棣35KV信阳站10KV无棣站10KV店子县联络新建工程。事实上,这家分公司的上级山东滨州东力电气有限责任公司同样也由滨州东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独家出资成立的公司,他们并没有对无棣县弘业电气有限责任公司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负责。

反映人认为,无论是无棣县弘业电气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山东滨州东力电气有限责任公司无棣县分公司所委托无棣龙祥建筑有限公司施工的工程都与国网无棣供电公司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与滨州东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脱不了干系,无棣县作为施工项目的所在地,相关职能部门应该依法履行职责。他们应该积极协调、努力解决所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2020年5月1日起施行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强调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应当坚持市场主体负责、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按照源头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的要求,依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法律链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第三条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责,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协调机制,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制,并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进行考核和监督的内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的排查和调处工作,防范和化解矛盾,及时调解纠纷。

转自:https://mbd.baidu.com/newspage/data/landingshare?context=%7B%22nid%22%3A%22news_8847733831848112575%22%2C%22sourceFrom%22%3A%22bjh%22%7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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