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河北!燕郊人民医院医生使用化名为患者用药致人死亡!

“我父亲(即姜兴德)从清醒入院到死亡也就短短的5个小时,其主治医师于佳非法用药是导致我父亲死亡的直接原因。悲哀一直困扰着我们全家人两年多的时间,其实我们与于佳医生没有任何个人恩怨,但是她为什么要故意害死我的父亲?这背后动机到底是什么?燕郊人民医院核查如此之久为什么毫无进展?是证据不足还是故意包庇?这实在令人想不通!”

姜乔所说的于佳医生非法用药导致其父亲死亡的依据是什么?那么于佳做了什么导致头脑清晰、对答如流的姜兴德先生入院后短短的几个小时就死亡了呢?有关部门为什么调查两年了得不出结论?他们是否进行了调查?是否受到某些阻力而无法调查?

于佳以“张一”的姓名为姜兴德先生开药并督促喝下

2021年1月25日上午9:20,已经87岁的姜兴德先生由儿女陪伴其乘120急救车到达三河市燕郊人民医院。

姜乔回忆说:“急诊室大夫经过对我父亲姜兴德抽血化验办理了住院手续,并于10:30将其送入了病房。当时患者虽然很不舒服,但神智一直都非常清醒,有问必答!在医院确定主管大夫是于佳后,家属立即把患者昨晚在燕达国际医院看病的所有化验单和用的药及近两年来的病志交给了于佳大夫供他们参考对症治疗。

11:30左右,于佳大夫给姜兴德以一个叫“张一”的名字开了门诊处方,内容是“2瓶聚磺苯乙烯纳散”,并让患者家属下楼到门诊购买该药。

于佳给姜兴德以“张一”的名字开具的门诊处方

当时,患者儿子就向于佳医生提出疑问:“我父亲已经住院了,为什么不在病房开这个药?让我们自己去买这个药?处方还不写我父亲姜兴德本人的名字而写“张一”的名字?” 于佳大夫回答说:“住院部没有这个药,开你父亲的名字不能报销。”家属说不用报销,她也说不行只能这样。我们本着尊重和相信大夫的诊断、到医院就听从大夫的原则,认为只要此药能治疗父亲的病尽快给用上就好,患者儿子就按照于佳大夫要求,拿着于佳医生开具的“张一”名字的处方到门诊用自己的工资卡付费买来了“聚磺苯乙烯纳散”。

买来药后,因为来医院匆忙,没有带水杯,所以于佳大夫来问患者家属给吃上这个药没?家属说没带水杯,无法泡药,还没有吃。于佳马上让去医务室要纸杯。医务室当时有三个大夫听说患者急用水杯后,其中一个大夫帮忙上柜子里给找,并说:“你爸今天点太背了,哪天都有纸杯就今天一个都没有了!”因为没有泡药的杯子,所以从门诊买来的“聚磺苯乙烯纳散”没有给父亲喝。

大约12:30分,于佳大夫又问给喝上这个药没?患者女儿说没有杯子没喝,当时就问于佳这个药管什么用的?于佳很不耐烦的说:“大夫给你开什么药你就吃什么药,快点给他喝下去!”因为于佳大夫催的很急,所以对床的一位照顾病人的妹妹好心的借给我们一个暖壶盖,患者女儿就用温开水把药泡好后立即给姜兴德喝下去并告诉他“喝了药就好了噢,快喝!”姜兴德看着女儿微笑着点点头。药喝完后大约15分钟,于佳大夫又来病房问:“药给喝了没有?”患者家属回答:“按你说的两瓶基本都喝了,还剩一点点我爸爸实在喝不下去了。” 于佳大夫说了一句:“可以了”,就走了。

因为是冬天,患者的病床靠窗户感到有风,女儿就上床给患者拉上窗帘挡风,患者看到女儿上床来拉窗帘应当是想起了2019年他在燕达国际医院住院时女儿上床给他挂点滴摔下了床的情景,就马上告诉女儿:“儿子别摔着了!”(日常患者对女儿都叫儿子)女儿很感动也明白父亲头脑一直都很清晰。

这期间患者很平静,躺着打点滴,静静的等待治疗。

服药之后一小时,姜兴德先生反映剧烈并死亡

就在喝药后一个小时左右,患者姜兴德身体开始缩成一团,看上去是很难受的样子。此时,姜兴德左右翻身,不一会坐起身,扶着床边告诉女儿他特别的恶心,其家属也看到父亲的脸突然变的蜡黄蜡黄的,这是之前从未发生过的事。家属马上去找了?他都不行了!”患者家属一听大吃一惊,因为父亲一直都是清醒的,怎么突然就不行了呢?便立即大喊:“老爸!老爸!老爸爸!”患者用力的睁眼睛嗯嗯的答应,但眼睛却怎么也睁不开,他心里懂女儿在叫他。女儿叫一声,他张张嘴以示回应一声。

于佳大夫此时终于过来了,护士等等都过来了。护士要给姜兴德做压胸等抢救,家属认为患者年纪大了不宜实施损伤性抢救,所以只是给打针用药。到了14:38分,大夫说姜兴德的心跳停止了!

姜兴德入院5小时,服用聚磺苯乙烯纳散”后1小时宣布死亡

此时,距离姜兴德先生入院也就短短的五个小时,服用聚磺苯乙烯纳散”之后一个小时!

在这一个小时里,整个过程是:于佳——张一——聚磺苯乙烯纳散——宣布死亡——余跳——瞳孔不散!

医院认定死亡后,姜兴德先生的心脏依然“余跳”

医生宣布患者姜兴德死亡后,患者孙子赶到了,他马上去摸爷爷的脉搏说:“我爷心还跳哪,大夫们怎么都撤下去了呀?” 患者儿女赶紧喊大夫和护士,他们又都来了,用上心电图看,一看确实心还在跳,护士们也都很紧张。当即患者家属就和大夫们说:“快救救我爸呀!”听女儿说这句话后,患者的脚立刻往右边动了一下。患者家属说:“你们看我爸爸的脚动了,说明他想让你们救救他!”到了下午14:58分,患者的心电图显示平了,大夫们后来回话说“这叫余跳!”但是,有一点就是患者的瞳孔始终没有散!大夫、护士们也都感到惊讶,都说:“为什么瞳孔始终没有散哪?”护士说头一次看到这种情况发生。

此时,距离医生宣布姜兴德先生死亡已经20多分钟!

至此,姜兴德先生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处理完后事一段时间后,全家人平静下来,才发现其父亲在三河市燕郊人民医院的治疗过程存在严重问题:

姜兴德先生死亡疑窦重重,家属质疑于佳在做“人体试验”

针对姜兴德先生的突然死亡,家属们十分明确的认为这至少是一起医疗事故,其理由是:

一、于佳以“张一”的名字非法开“聚磺苯乙烯纳散”给患者姜兴德,并不断催促服用此药是导致患者姜兴德突然死亡的根本原因。

“聚磺苯乙烯纳散”是于佳大夫在患者姜兴德已经住院后用“张一”的名字开具的门诊处方,要求患者家属去门诊买回来,也是在于佳的再三催促下患者家属才给患者服用此药,导致患者服药后一小时出现恶心、昏迷、呼吸衰竭突然离世。而且,该用药在患者姜兴德的病历中没有任何记载。患者服用此药后出现不良反应,于佳视而不见任其发展至患者迅速死亡的结果,这让患者家属事后明白过来感到不寒而栗、胆颤心惊,这是救人的医生和医院,还是害人的地方?

家属们认为,患者姜兴德的病历中对于佳开具和服用“聚磺苯乙烯纳散”根本没有任何记载,病历不具有真实性和完整性,于佳罪责难逃。于佳故意将这一非法用药事实不记载在患者的病历中,是违法犯罪行为。于佳为什么给患者非法服用“聚磺苯乙烯纳散”?是想拿患者做实验吗?谁给她的权利?

后来,家属们了解到,“聚磺苯乙烯纳散”对于他们的父亲这种心衰患者,肌酐149和尿酸822都严重超高的情况下是禁忌服用的。服用此药后,姜兴德出现的恶心、昏迷、呼吸衰竭等症状,正是这一用药才导致的急性苯中毒迅速死亡结果。

他们认为,于佳不用患者本人的名字开药,不将这一用药事实记载在患者的病历中,其本质已经不是在治病救人而是在害人,于佳在公然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是她的非法用药行为致使神智清醒、对答如流的姜兴德在服药后一小时后直接被剥夺了生命!!!

二、为什么在患者姜兴德心脏还在跳动时大夫宣告其死亡?

家属们说:于佳及其所在的医院不尽职尽责,治疗过程存在严重问题,造成患者孙子发现人没死,呼叫大夫,才来二次抢救,又延长半个多小时的生命。而大夫给出的说法却是“余跳”!同时,医方还故意不将这一错误的宣告死亡时间和二次抢救事实记录在患者病历中。

三、医院在患者姜兴德的病历中造假,没有真实记录错误宣告患者死亡的时间以及被患者家属要求后二次抢救患者的事实。

患者自住院开始,其家属一直都在恳求于佳大夫:“请给我爸爸用上“盐酸莫西沙星消炎吧!”于佳大夫却总是用“你是大夫我是大夫”等话斥责患者女儿,始终没给用上这个药。实际上对这个药患者家属非常熟悉,这几年每次患者因肺炎住院都给用这个药而好转。这次却一直没给用上此药。但是,在患者离世后的第三天,医院才给家属的病志上却写着用了“盐酸莫西沙星”,价值35.27元。这么多年,患者家属对这个药的价格非常熟悉,1月24日晚上在燕达国际医院用这个药的价格是243.80元,燕郊人民医院目前门诊这个药的价格是224元,该药在住院部是如何定价35.27元的?只能是在他们已经结清患者医药费离开医院的情况下,事后制造假病历为迎合患者的病情需要才编造出的这个价格!同时,病历中对错误宣告患者姜兴德死亡后被家属要求二次抢救的事实不予以记载也是不尊重事实,逃避责任之举。

于佳公然违背执业医师法不按照操作规程,非法给患者姜兴德用药,没有医德和仁心,不配为医生;三河市燕郊人民医院(现为三河燕郊福合第一医院)抢救不当并制造假病历欺骗患者家属想逃脱责任的行为让人们对有燕郊百姓信任的“人民医院”不寒而栗。

四、证据确凿,家属维权两年却毫无结果

2022年1月20日,患者家属向三河市卫计委投诉于佳非法用药造成患者姜兴德死亡问题被受理,家属于次日到燕郊人民医院依法封存了患者姜兴德的病历档案。在封存病历档案过程中,患者家属要求必须根据事实将于佳给患者姜兴德开具的真实的治疗内容记入档案,经过医方代表王培东先生核实于佳大夫工作的电脑里确有相应的门诊处方记录并保证不会被删除,同时他向医方院领导请示后将于佳以“张一”的名字开给患者姜兴德的门诊处方“聚磺苯乙烯纳散”及患者家属购买此药相应的付款凭证放入患者姜兴德的病历档案中封存起来,对此患者家属做了同步的录音、录像。据此,医患双方根据事实确认于佳大夫对患者姜兴德实施了非法用药行为。

医院封存姜兴德的医疗资料

患者家属举报该事件后,三河市卫计委已经将问题转交给廊坊市医学会,2022年8月21日,患者家属按照廊坊市医学会的要求提供了所需要的材料,希望通过医学会的各位专家依据事实、丰富的执业经验和相应的规定对姜兴德先生意外死亡事件给予客观公正的鉴定。同时,对医院抢救过程中错误宣告患者姜兴德先生死亡时间和二次抢救不记录病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出公正评审,不能让更多的患者不明不白的继续成为于佳这样无良医生手中的受害者。

但是,医学会方面的代表在2023年4月21日下午给姜兴德先生的家人打来电话(有通话录音记录)确认收到相关材料,并称会根据事实与三河市卫计委继续沟通,之后再无消息。

北京市朝阳医院、北京市人民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火箭军总医院内科专家们经过研究姜兴德先生病历后,对此事给出一致意见:“从病理上讲,患者有高钾血症可以用‘聚磺苯乙烯纳散’;但是,综合病情分析同时有心衰和其他的疾病如慢阻肺、低氧、心脏功能不全、动脉硬化、糖尿病等不能用这个药;特别是肌酐149和尿酸822都严重超高的情况更是不能用这个药;化名,不记录在病历中用药都是有问题的。”

姜兴德先生意外死亡事件发生后,家属们在举报后,相关部门拖了两年时间不予处理,让患者家属无耐只得求助媒体披露此事,希望用客观公正的声音帮助监督医疗机构的不作为和姑息养奸。

家属们说:其实这件事很简单,事实也很清楚,双方之前并不认识,更无个人恩怨,因此,谈不上于佳医生“报仇雪恨”,但是为什么于佳医生要用“张一”的名字开具与治病救人完全相反的“聚磺苯乙烯纳散”,还要求家属拿着她开的处方自己到楼下门诊购买?并且反复督促姜兴德喝下?在喝下之后为什么对姜兴德的剧烈反映无动于衷?又为什么在姜兴德没有死亡的前提下而宣布死亡?这些确实百思不得其解!但是,有一点很明显,那就是于佳医生对“聚磺苯乙烯纳散”这个药十分感兴趣,并且对姜兴德服用后剧烈反映感到正常,并“急不可待”的宣布姜兴德死亡,这似乎是在证明家属的判断——这是于佳拿他们的父亲姜兴德做“人体试验”!尽管说姜兴德先生已经80多岁,爱他的亲人愿意他更加长寿,但是这样一位受人尊重为国家和人民做出过突出贡献的优秀党员的生命在于佳眼里就是个试验品吗?

按照相关的规定用一种新药进行急救做试验经过患者本人和家属同意是可以的,但是用化名并拒绝回答家属为什么用这个药就是问题了。这已经突破了简单的医疗腐败和过度医疗,而是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利和信任去谋杀,这不单单是违规,更是犯罪!可是,就是这样的人,这样的事,居然调查两年毫无结果!难道这里就是罗刹国?这里到底有多少黑幕?

对于患者姜兴德先生家属的陈述,本文只是如实引述,媒体希望有关方面能够尽快深入调查此事的真相,还原事实本来面目。

(郑重声明:本文由姜兴德先生的女儿姜乔根据事件的经过和相关证据所写。本文如有不实之处,姜乔愿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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