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劳动权益,挽救年轻生命

“我儿子彭某胜因工作太累,诱发脑出血脑动脉瘤,目前单医疗费一项就已高达373200元,而企业老板从未主动站出来承担相应责任。现我家中实在无处可以再借到医疗费用,恳请相关部门重视此事,同时向我们伸出援助之手。”湖南省涟源市杨市镇龙伏村立山组村民彭某卿致函有关部门反映说。

1-10-550x345-1

我儿子彭某胜,出生于1999年6月,于2019年8月份入职位于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的众乐集团名下盛世铭豪歌舞厅(鸿银KTV)。2020年4月16日晚23时50分左右下班,回家途中(出租房楼下)与房东聊天说感觉工作太累,头晕不适,就返回出租屋,于次日凌晨00时10分左右,在刚进入冲凉房准备冲凉过程中,突发头晕滑倒且磕伤头部。当时无太大明显感觉,房东帮忙处理小伤口并无大碍。
2020年4月17日晚21时开始,我儿子彭某胜出现高烧,意识有点模糊,说话乱语,后送往广东省人民医院珠海市金湾中心医院,于4月18日凌晨初步检查诊断为:脑出血脑动脉瘤。当日早上转入广东省珠海市人民医院,确证结果与广东省人民医院珠海市金湾中心医院一致。

2-3-550x413-1

经询问珠海市人民医院医生病源,医生口述:脑动脉瘤属于慢性病(不像急性脑出血血管直接爆裂发现得早,救治也早),在发病时一样能上班,聊天,吃饭,睡觉,比较难及时发现,经过长一段时间才开始昏迷。可能在上班时脑动脉瘤已经出血,或许是在晕倒时滑倒磕碰外力导致脑动脉瘤破裂(下班回来就已说过工作太累头晕)。
因珠海市众乐集团名下盛世铭豪歌舞厅(鸿银KTV)未给51名在职员工购买国家规定的强制性社保,未与员工签订有效劳动合同,导致我儿子入院治疗无法享受医保待遇。目前,所有费用全部由我们家属自己承担,单医疗费一项就已高达373200元。

3-3-413x550-3

现我家中实在无处可以再借到医疗费用,如再没钱交费的情况下医院会停止用药(2020年6月7日15:46分已欠医疗费620.28元),医院也只是少量用药,已经极大影响前期的治疗白费或病人应得不到及时治疗导致死亡。也许企业早主动一点承担部分费用就不会造成欠费,就不会影响到前期的治疗效果白费,也许企业能早主动一点点真能及时救回一条生命,企业造成的延误难道还让已到绝境的家属来负责?
在此期间,除该公司员工爱心筹款共9450元,另以我个人名义向该公司书写借条借到1万元外,企业老板从未主动站出来承担相应责任,直接让他们请的律师与我见面一次,其中缘由经历无法用语言表达。在此期间我两次向金湾区劳动监察部门反应,两次向税务部门反应,两次向法援求助,一次向劳动仲裁反应,一次向金湾区信访部门反应,一次向三灶司法所反应,一次向三灶劳动调解办反应,也向相关部门打去电话咨询,包括12345市民热线,但该企业老板股东至今从未露面,只有税务部门回电两次询问情况,一次市信访部门,一次三灶镇信访部门,一次三灶镇劳动保障所约见面,但该企业无人到场。
目前一些地方违反《劳动法》、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时有发生,国家高度关注,就此问题多次作出指示,要求各地劳动部门要加大劳动监察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了挽救一个年轻的生命,恳请相关部门重视此事,同时向我们伸出援助之手。

转自:http://www.peoplescck.com/msrd/20200610/12668.html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