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一老站长意外得子丢工作 维权之路还要走多久?

今年已经52岁马修来因为当年妻子意外怀孕生了一个孩子,而被单位解聘,这么多年来为了自己的工作和党籍问题,老马奔走在多个部门,始终没有得到一个合理的说法,他自己也不知道维权的道路还要走多久……

马修来从淮阴农校毕业后1990年就被县里人社部门分配到金镇兽医站工作,当时是事业单位参公管理。2004年由金锁镇农技服务中心支部书记胡修勇介绍加入为预备党员,2005年转为正式党员。2006年被金锁镇党委评为“优秀党员”,任兽医站站长。

马修来称,2007年金锁镇纪检书记祖某德在党委办找我谈话,说有人举报我超生,我如实汇报了生育情况,大儿子1991年2月出生属病残,经陈集计生办办理了二胎准生证准予生二胎,二女儿2002年7月出生有准生证,2002年10月按计划生育部门的要求在当地的镇医院做了结扎手术(女扎),因结扎手术失败2005年家属荣芳意外怀孕生一子,这属于意外生育。接着泗洪计生委也找我谈话说要我补交社会抚养费,在那时我为了工作安宁,只有委屈求全,向计生部门三次补交2.7万多元的社会抚养费,交清费之后,他们说对此超生算处理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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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交完社扶养费之后,纪检书记祖某德一个人再次找我谈话说:你三个孩子按超生处理,当即口头宣布说你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免去兽医站长职务。

三天后,泗洪县人事局却通知我去县拿调令,调动我去界集镇工作,界集党委书记乎某良开始叫我等,随后又给我下文说我违反计划生育终止了我与界集镇人民政府的人事聘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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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修来觉得自己特别冤枉,所谓的“超生一孩”并不是他们夫妻造成的,当年按照规定做了结扎手术,是因为结扎手术失败意外怀孕,当发现后胎儿已经五个月不能引产,才生了这个孩子。如追究责任,也是计生部门结扎失败责任,不属于我的责任。当年计生表中注明结扎手术完成,绝育手术失败之后生育,是卫计生政策哪一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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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的老马连正常的党的生活都参加不了了,他离开金锁镇时没有看见过任何上级对他违纪处分、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文件。

据相关媒体报道,2017年5月,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全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研究员王文珍、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叶静漪和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钱叶芳,搜集了各省计生条例中有关“超生”的规定,综合各专家意见,历时两个月形成审查建议稿,邮寄给全国人大法工委。

四位法学专家指出,计划生育关系是公民与国家之间的法律关系,属于行政法调整范畴;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属社会法范畴,旨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公民违反计划生育规定,是违反其对国家公民的义务,而不是违反其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义务,以干预劳动关系的方式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混淆两种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是法律手段运用的错位。

维权的道路可能还比较长,但是马修来依旧充满信心,他乐观的表示:相信总有一天上级领导会关注到他的事情,实事求是的处理问题还他一个公道。

(徐一鸣)

转自:http://www.3ncy.com/plus/view.php?aid=28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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