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来了,又到了万物复苏的季节,随着湿润季节的来临,万物开始骚动。”这个事件是真的,随时会删除,望分享出去让更多人知道。
昨天下午,很多人都在微博上兴致盎然地转发一条灌南县人民法院(2020)苏0724刑初166号刑事判决书。判决书记载了一个充满荷尔蒙气息的故事。一位1994年生的女辅警与当地多名公安局副局、所长、校长、副院长等公职人员发生不可描述的关系,后又索要钱财,终于东窗事发,被以敲诈勒索罪重判13年,并处罚金500万,追缴违法所得372.6万元。
就在大家传得不亦乐乎的时候,煞风景的事出现了。
先是知名网友何光伟发朋友圈:“我因在微博发这个判决书,接到当地警方电话让我删。我拒绝删除,理由是这么好的判例要让每个人学习,这对依法治国有帮助。电话我的警官自己都笑起来了。”
晚上,又见北京张新年律师吐槽,说自己在微博里转了下这份判决书,两三分钟后就接到一陌生电话。电话那头的人自称连云港警官,希望张律师能“下架”这份判决书。
希望大家能够分享吧,让更多人看见,其他的我就不过多评论了。
@正义总不会缺席
“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申鉴·政体》里的这句话总书记早在2013年就曾引用过,很多人民公仆显然没记住。他们虽然管不住自己的鸟,却老想捂住老百姓的嘴,岂不怪哉?